电机的维护
(1)为保证电池寿命,电池投入使用前应充足电,充电不足的电池不可使用。
(2)电池尽量避免过充和过放。电池过充和过放会严重影响电池性能和寿命。
(3)电池液孔塞和气盖应保持清洁,充电时取下或打开,充电完毕应装上或闭合。电池表面、连接线及螺钉应保持清洁、干燥。如有硫酸,用棉纱蘸上碱液擦去,应注意不要让碱液进入电池内。
(4)充电完成后,应检查电池液位,及时补加蒸馏水以保持液面高度。正常情况下严禁补加稀硫酸。
(5)电池使用后,应及时充电,放置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6)充电时应保持良好的通风,严禁烟火。
(7)出现下列情况,电池需作均衡充电。
a、正常使用的电池每3个月充一次。
b、长时间搁置未使用的电池。
c、电池组中存在“落后电池”(落后电池是指充放电过程中电压值低于其他电池或因故障检修过的电池),此时均衡充电只对落后电池单独进行。
(8)均衡充电办法。
a、先进行普通充电。
b、充至充足电状态时停充1小时,再用0.25I5充电1小时。
c、按b条重复数次直至充电机一合闸,电池内就有气泡激烈发生时为止。
(9)电池不用时,贮存期满一个月须按普通充电方法进行一次补充电。
(10)电池应避免阳光直射,离热源距离不得少于2M。
(11)避免与任何液体和有害物质接触,任何金属杂质不得掉入电池内。